烂尾的七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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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砚白,雁楚
主角
qiyueduanpian
来源
主角是霍砚白雁楚的浪漫青春《烂尾的七年》,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浪漫青春,作者“薇疯的喵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和霍砚白在一起的第七年,他还在家全职备战考研。为了养他,我白天做财务,晚上兼职帮人写各类文案。求职信、道歉信、哪怕是分手信我都接,千字五十块。只要钱给够,再奇葩的客户要求我都无条件满足。直到这天,我接了个大单,客户出价两千,让我代写一份求婚致辞。不仅要求辞藻华丽,他还在聊天框里滔滔不绝地跟我分享“喜悦”。家里刚安排相亲的富家女,彩礼都不要,还陪嫁一套市中心大平层。就是我那个谈了七年的供血包前女友太...
精彩试读
为了保证致辞的效果,您能提供一下求婚的时间和地点吗?
我好结合场景来写。
那边秒回:下周六晚上八点,君悦大酒店顶层露台。
娇娇喜欢浪漫,你致辞里多加点什么‘命中注定’、‘灵魂伴侣’之类的词,越肉麻越好。
还有,帮我润色一段话,我要在求婚前展示我刚拿下的那份千万级新能源投资企划书。
我要让娇娇的爸爸知道,我是个有潜力的青年才俊,不是贪图他们家财产的小白脸。
我看着这行字,嘴角扯出一个冷笑。
那份《新能源下沉市场企划书》是他用来应付导师实验室选拔的。
为了让他能顺利通过初筛,我连着熬了三个通宵。
帮他做市场调研,建财务模型,算收益率。
连结尾的标点符号都是我一个个敲上去的。
他居然拿着我做的心血,去骗老丈人的投资?
我忍着恶心,敲字回复。
写好了直接发我,两千块钱小费我先转你。
别给我省词儿,钱不是问题。
“叮”的一声。
**平台提示入账两千元。
我看着这笔钱,觉得荒谬到了极点。
上个月,霍砚白说要报一个冲刺押题班,学费正好两千。
我翻遍了所有的口袋,连买生理期卫生巾的钱都凑了进去,还差五百。
发工资还有半个月,他催得急。
最后我瞒着他,跑去市郊的血站,抽了400cc的血,拿了点营养费,才把钱凑齐。
那天我头晕目眩地回到家,扶着门框站都站不稳。
他正戴着降噪耳机,对着电脑打游戏,键盘敲得震天响,看到我脸色苍白地走进来,他扯下耳机,皱着眉头。
“你怎么又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?
回回看到你这样,严重影响我复习的心情。”
我当时以为他是压力太大。
现在想想,他根本就是嫌弃我。
嫌弃我没能给他提供养尊处优的生活。
我把这笔带着血的“小费”提现。
没有像往常一样,转进我们共同的“结婚基金”账户。
我转身拉出床底下的行李箱,拍了拍上面的灰尘。
环顾一圈这个住了五年的出租屋。
属于我的东西,其实少得可怜。
几件洗得发白、领口起球的T恤,一套超市打折买的廉价水乳,还有一台用来接单的旧电脑。
剩下的空间,全被他占满了。
名牌球鞋一字排开,高档外设闪着机械光,还有我省吃俭用给他买的各种进口补品。
我拉开衣柜,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折好,装进箱子。
动作出奇地平静。
没有歇斯底里,没有痛哭流涕,更没有砸东西泄愤。
只有一种大梦初醒的疲惫。
还有一种剥离烂肉时的清醒。
第二天一早,霍砚白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。
他不仅帮我把行李箱拎到门口,还去楼下买了豆浆油条。
“楚楚,路上注意安全,到了给我发个信息。”
他装出一脸不舍,凑过来用力抱了我一下。
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。
是祖玛珑的蓝风铃。
我从来不用香水,他平时也嫌贵,说是浪费钱。
看来是那位娇娇送的。
“好。”
我推开他,拎起箱子。
没吃他买的早饭,头也不回地往外走。
关上门的那一刻,我没有去按电梯。
站在楼道里。
一门之隔,我听见他在里面长长地松了一口气。
紧接着,是他压低声音打电话的笑声。
“娇娇,那黄脸婆终于滚回乡下了。”
“她蠢得很,我随便找个借口她就信了。”
“这一个月都没人打扰我们了,我晚上去接你下班好不好……”我靠在冰凉的墙壁上,冷笑出声。
拎起箱子,我走出小区。
既然他想玩,那我就陪他玩到底。
这七年的血汗,我不能就这么白白喂了狗。
我好结合场景来写。
那边秒回:下周六晚上八点,君悦大酒店顶层露台。
娇娇喜欢浪漫,你致辞里多加点什么‘命中注定’、‘灵魂伴侣’之类的词,越肉麻越好。
还有,帮我润色一段话,我要在求婚前展示我刚拿下的那份千万级新能源投资企划书。
我要让娇娇的爸爸知道,我是个有潜力的青年才俊,不是贪图他们家财产的小白脸。
我看着这行字,嘴角扯出一个冷笑。
那份《新能源下沉市场企划书》是他用来应付导师实验室选拔的。
为了让他能顺利通过初筛,我连着熬了三个通宵。
帮他做市场调研,建财务模型,算收益率。
连结尾的标点符号都是我一个个敲上去的。
他居然拿着我做的心血,去骗老丈人的投资?
我忍着恶心,敲字回复。
写好了直接发我,两千块钱小费我先转你。
别给我省词儿,钱不是问题。
“叮”的一声。
**平台提示入账两千元。
我看着这笔钱,觉得荒谬到了极点。
上个月,霍砚白说要报一个冲刺押题班,学费正好两千。
我翻遍了所有的口袋,连买生理期卫生巾的钱都凑了进去,还差五百。
发工资还有半个月,他催得急。
最后我瞒着他,跑去市郊的血站,抽了400cc的血,拿了点营养费,才把钱凑齐。
那天我头晕目眩地回到家,扶着门框站都站不稳。
他正戴着降噪耳机,对着电脑打游戏,键盘敲得震天响,看到我脸色苍白地走进来,他扯下耳机,皱着眉头。
“你怎么又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?
回回看到你这样,严重影响我复习的心情。”
我当时以为他是压力太大。
现在想想,他根本就是嫌弃我。
嫌弃我没能给他提供养尊处优的生活。
我把这笔带着血的“小费”提现。
没有像往常一样,转进我们共同的“结婚基金”账户。
我转身拉出床底下的行李箱,拍了拍上面的灰尘。
环顾一圈这个住了五年的出租屋。
属于我的东西,其实少得可怜。
几件洗得发白、领口起球的T恤,一套超市打折买的廉价水乳,还有一台用来接单的旧电脑。
剩下的空间,全被他占满了。
名牌球鞋一字排开,高档外设闪着机械光,还有我省吃俭用给他买的各种进口补品。
我拉开衣柜,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折好,装进箱子。
动作出奇地平静。
没有歇斯底里,没有痛哭流涕,更没有砸东西泄愤。
只有一种大梦初醒的疲惫。
还有一种剥离烂肉时的清醒。
第二天一早,霍砚白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。
他不仅帮我把行李箱拎到门口,还去楼下买了豆浆油条。
“楚楚,路上注意安全,到了给我发个信息。”
他装出一脸不舍,凑过来用力抱了我一下。
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。
是祖玛珑的蓝风铃。
我从来不用香水,他平时也嫌贵,说是浪费钱。
看来是那位娇娇送的。
“好。”
我推开他,拎起箱子。
没吃他买的早饭,头也不回地往外走。
关上门的那一刻,我没有去按电梯。
站在楼道里。
一门之隔,我听见他在里面长长地松了一口气。
紧接着,是他压低声音打电话的笑声。
“娇娇,那黄脸婆终于滚回乡下了。”
“她蠢得很,我随便找个借口她就信了。”
“这一个月都没人打扰我们了,我晚上去接你下班好不好……”我靠在冰凉的墙壁上,冷笑出声。
拎起箱子,我走出小区。
既然他想玩,那我就陪他玩到底。
这七年的血汗,我不能就这么白白喂了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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